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奋发向上,根据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海大学字〔201914号)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》(海大研字〔201221号)及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》(海大研字〔201830号)的有关规定,根据相关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

(一)评选范围及比例

1.评选范围: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。

2.评选比例: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%

(二)评选条件

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海大学字〔201914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
(三)评选办法及程序

学院按照《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海大学字〔201914号)的相关程序组织评审,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 “学工在线系统(http://xgzx.ouc.edu.cn)提交申请。

(四)名额分配

1.基准名额计算方法:以教务处提供2017年入学且目前仍在校学生名单为基准进行计算。

2.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,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,但须经过个人学生在线申请、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。

二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

(一)参评基础库

每名研究生只可计入一次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基础库,《2021届预计毕业研究生基础库》已于班级内部公示,如有异议者请直接联系威廉希尔辅导员高缘,联系电话82031759

(二)评选条件

优秀毕业研究生生评选条件参照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》(海大研字〔201221号)及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》(海大研字〔201830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
(三)评选办法及程序

学院按照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》(海大研字〔201830号)及本单位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的相关程序组织评审,确定学院推荐名单

(四)名额分配

以学院反馈的参评基础库为基数,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为基数的15%

三、其他事项

1.学院会严格审查学生填报的个人信息,请申报学生确保填报内容真实规范。

2.学生工作处复核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,或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,将对荣誉称号予以撤销,并酌情核减下一年度优秀毕业生名额。

3.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,请注意审查。

其他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威廉希尔联系。

联系人:高缘,联系电话:82031759

  

  

附件1: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.docx

附件2: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.xlsx

附件3. 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(样表).pdf

  

威廉希尔

202011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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